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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广安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的公告

来源:2exam.com 2015-1-6 9:07:40

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

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

广安市人民检察院

关于2015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的公告

  根据省委组织部、省法院、省检察院《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》精神,现将广安市2015年法院检察院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进入体检人选

  按照《关于2015年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》要求,在参加面试考生中,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,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。据此,广安市2015年法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体检人员36名(名单详见附件1),广安市2015年检察院系统公开考录公务员体检人员26名(名单详见附件2)。

  二、体检项目及标准

 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《关于印发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的通知》(国人部发〔2005〕1号)、体检操作手册、《关于修订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〉及〈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0〕19号)、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、《关于印发<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(试行)>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3〕58号)执行。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,按照《关于印发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(试行)〉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[2010]82号)执行。

  三、体检报名

  2015年1月8日(下午3:00-6:00)进行体检报名。考生务必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以及本人一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(地址: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)参加体检报名、交体检费400元/人并领取《体检通知书》。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。

  四、体检时间

  2015年1月9日(星期五)。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于当天早晨7:30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、笔试准考证和《体检通知书》到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(地址: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)集中并统一到体检医院参加体检。证件不齐或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并不再参加复检。

  五、体检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

  (一)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,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,勿熬夜,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、高蛋白类食物,避免剧烈运动。

  (二)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、B超等检查,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,保证受检前禁水、禁食8-12小时。

  (三)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,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,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,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。

  (四)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、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;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,不得擅自行动;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、报考职位等身份信息。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。

  (五)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卫生部、国家公务员局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5号)要求,对心率、视力、听力、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应安排当日复检;对边缘性心脏杂音、病理性心电图、病理性杂音、频发早搏(心电图证实)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,应安排当场复检。

  (六)考生或招考单位对非当日、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,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,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。复检只进行一次,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,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。

  (七)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,根据招考公告的相关规定,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,递补一次。

  附件:

  1.广安市2015年法院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

  2.广安市2015年检察院系统考录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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